新密加装电梯业主不同意如何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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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老旧小区改造成为提升居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之一。其中,加装电梯作为改善高层住宅老年人和行动不便者出行条件的关键工程,备受关注。然而,在实际推进过程中,尤其是在像新密这样的县级市,常常会遇到部分业主不同意加装电梯的情况,导致项目停滞甚至搁浅。如何妥善解决这一问题,既保障多数人的权益,又兼顾少数人的合理诉求,是当前社区治理中亟需破解的难题。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加装电梯并非强制性政策,而是遵循“业主自愿、政府引导、依法合规”的原则进行的民生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意味着,只要达到“双2/3参与、双1/2同意”的法定比例,加装电梯项目即可依法推进,即便有部分业主持反对意见。

然而,法律上的可行性并不等于实践中的顺利实施。现实中,反对意见往往集中在低层住户身上,尤其是1至2层的业主。他们普遍认为加装电梯对自己使用价值不大,反而可能带来采光遮挡、噪音干扰、隐私泄露以及房价贬值等负面影响。此外,还有部分业主担心施工期间影响正常生活,或对后期维护费用分摊存在疑虑。这些担忧虽非完全合理,但确有其现实基础,若处理不当,极易激化邻里矛盾。

因此,解决不同意问题的关键在于“沟通”与“协商”。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应发挥基层治理作用,组织召开业主大会或协调会,邀请住建部门、设计单位、法律顾问等专业人员到场,就加装方案、资金分摊、施工周期、安全评估等内容进行公开讲解,消除信息不对称。同时,应鼓励楼栋推选代表组成加装电梯工作小组,负责收集意见、反馈问题、推动共识形成。

针对低层住户的实际顾虑,可采取差异化补偿机制。例如,适当减免其分摊费用,或通过公共收益(如小区广告、停车位收入)予以补贴;对于确实因加装电梯造成采光、通风明显受损的住户,可协商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部分地区已有成功案例,如郑州某小区通过物业基金出资部分费用,换取低层住户支持,实现了多方共赢。

此外,政府层面也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新密市相关部门可出台更具操作性的实施细则,明确审批流程、技术标准和纠纷调解机制。例如设立“加装电梯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咨询与代办服务;建立专家库,为居民提供免费技术评估;引入第三方调解机构,对争议较大的楼栋进行中立评估与协调。同时,可通过财政补贴、税费减免等方式降低居民负担,提高整体参与积极性。

值得注意的是,个别极端情况下的“一票否决”思维并不可取。如果每栋楼都因个别业主反对而无法推进,那么整个老旧小区改造将陷入僵局。应在尊重法律程序的基础上,倡导“少数服从多数、兼顾少数权益”的社区共治理念。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可以忽视反对者的声音,而是在合法框架内寻求最大公约数。

最后,长远来看,还需加强公众宣传与社会引导。通过媒体报道、社区讲座、示范项目参观等形式,让更多居民了解加装电梯带来的便利与价值,转变“与我无关”的心态。特别是要突出其在应对人口老龄化、建设适老化社会中的重要意义,增强居民的责任感与参与感。

总之,新密市在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过程中,面对业主不同意的问题,不能简单粗暴地强行推进,也不能因个别反对而全面叫停。唯有坚持法治思维、强化协商机制、完善政策配套、注重人文关怀,才能真正实现“老楼加梯、幸福升级”的目标,让城市发展成果更公平地惠及每一位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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