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和全民旅游意识的不断提升,旅游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日益受到重视。特别是针对老年人、残障人士等特殊群体的出行便利问题,已成为衡量旅游服务质量的重要标准之一。为切实提升旅游景区的无障碍通行能力,国家旅游局组织编制并发布了《国家旅游局无障碍电梯建设实施指南》,旨在规范和指导全国各级旅游景区无障碍电梯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推动旅游环境的包容性与人性化发展。
无障碍电梯作为连接景区不同功能区域的关键设施,其建设不仅关乎游客的出行安全与便利,更体现了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人文关怀。《指南》明确指出,所有新建、改建或扩建的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在涉及垂直交通转换的场所,如游客中心、观景平台、地下停车场、文化展馆等,必须同步规划建设无障碍电梯。同时,对于已运营但尚未配备无障碍设施的重点景区,应制定分阶段改造计划,并在三年内完成主要节点的无障碍电梯加装工作。
在技术标准方面,《指南》参照《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及相关建筑法规,提出了具体而细致的要求。例如,电梯轿厢内部净尺寸不得小于1.4米×1.1米,确保轮椅可自由回转;轿厢门开启宽度不应小于0.9米,开门时间不少于3秒,以便行动不便者从容进出;操作面板应设置在距地面0.9至1.1米的高度,并配备盲文标识和语音播报系统;同时,电梯内外均需安装紧急呼叫装置,确保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响应。
此外,《指南》强调无障碍电梯的“全程可达性”。这意味着从游客进入景区主入口开始,到核心游览区、卫生间、休息区、餐饮点及疏散通道,整个流线中不应存在因缺乏垂直交通设施而导致的“断点”。为此,景区在总体规划阶段就应将无障碍电梯纳入交通系统设计,结合地形地貌合理布局,避免后期补建带来的结构冲突与资源浪费。
在管理与维护方面,《指南》要求各景区建立无障碍电梯专项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开展设备巡检、保养和应急演练。电梯运行状态应接入景区智慧管理平台,实现远程监控与故障预警。同时,鼓励景区通过官方网站、APP、导览图等渠道公示无障碍电梯的位置、运行状态及使用说明,方便游客提前规划行程。
为保障政策落地,《指南》提出建立“分级督导+社会监督”的双重机制。国家旅游局将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残疾人联合会等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无障碍设施建设情况纳入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和复核的重要指标。对未按要求落实的景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甚至降级处理。同时,鼓励公众通过热线电话、网络平台等途径反馈无障碍设施使用中的问题,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
值得一提的是,《指南》还特别关注了特殊类型景区的适配性。例如,在山地型景区,建议采用斜行电梯或缆车式无障碍系统,解决大坡度地形下的通行难题;在历史文化类景区,则强调电梯外观设计应与周边建筑风貌相协调,避免破坏整体景观效果;而在自然保护区或生态敏感区,建设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环保要求,减少对植被和野生动物的干扰。
推动无障碍电梯建设,不仅是技术层面的提升,更是旅游服务理念的深刻变革。它标志着我国旅游业正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从满足基本观光需求向提供全龄友好、全人群覆盖的高品质服务迈进。未来,随着《指南》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老年人、残障人士及其家庭成员将能够更加自信、从容地走进大自然、感受文化遗产、享受旅途乐趣。
可以预见,无障碍电梯将成为现代旅游景区的标准配置,成为文明旅游的重要象征。这既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责的体现,也是旅游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唯有真正把“以人为本”落到实处,才能让每一位游客在祖国的大好河山中,走得进、看得见、游得安心、乐得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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