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数量迅速增长,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其消防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河南省作为我国中部地区的重要省份,人口密集、城市化水平不断提升,电梯使用量逐年攀升,随之而来的消防安全隐患也愈发突出。为规范电梯消防验收流程,提升电梯系统的整体安全性能,河南省消防协会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组织编制并发布了《河南省消防协会电梯消防验收规范》(以下简称《规范》),为全省电梯建设、安装、验收和管理提供了科学、系统的技术依据。
该《规范》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等国家强制性标准为基础,充分考虑了河南省地域特点、气候条件以及建筑类型多样性等因素,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范》明确了电梯在设计、施工、调试、验收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要求,涵盖了电梯井道、机房、轿厢、控制系统、应急照明、消防电源、联动控制等多个关键环节,确保电梯在火灾等突发事件中能够有效配合消防救援,最大限度保障人员生命安全。
在电梯井道方面,《规范》强调必须采用不燃材料进行封闭,严禁使用易燃或可燃装修材料。井道与周围空间的防火分隔应满足耐火极限不低于2.00小时的要求,并设置符合标准的防火门。同时,要求井道顶部设置有效的排烟设施,在火灾发生时能及时排除烟气,防止烟雾蔓延至疏散通道。对于高层建筑中的消防电梯,《规范》特别提出应独立设置前室,并配备正压送风系统,确保前室在火灾时保持无烟状态,为消防员安全进入和作业提供保障。
在电气与控制系统方面,《规范》对消防电梯的供电系统提出了严格要求。消防电梯必须设置双回路供电,并配备自动切换装置,确保主电源中断时备用电源能在30秒内自动投入运行。此外,电梯控制系统需具备“消防迫降”功能,即在火灾报警系统启动后,非消防电梯应自动返回指定楼层并开门停用,而消防电梯则转入消防专用模式,由消防员通过专用操作面板进行控制。这一功能的实现,有效避免了普通电梯在火灾中成为“死亡陷阱”,提升了应急疏散效率。
《规范》还对电梯的应急照明和通讯系统作出了明确规定。消防电梯轿厢内必须设置持续供电时间不少于1小时的应急照明系统,并配备与消防控制室直通的专用电话或无线对讲装置,确保被困人员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及时求助。同时,电梯机房、井道及底坑等区域也应设置应急照明,便于检修和救援人员操作。
值得一提的是,《规范》在验收流程上进行了细化和优化。明确要求建设单位在电梯安装完成后,必须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消防专项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验收工作由建设单位组织,消防、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参与,重点核查电梯是否具备消防功能、联动测试是否合格、标识标牌是否齐全等内容。只有通过联合验收的电梯,方可投入使用。对于未按《规范》执行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将依法责令整改,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此外,《规范》还鼓励采用智能化、信息化手段提升电梯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例如,推动电梯加装物联网监测设备,实现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故障预警和远程诊断;支持建立全省统一的电梯消防信息管理平台,整合电梯档案、维保记录、检验数据等信息,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
总体而言,《河南省消防协会电梯消防验收规范》的出台,填补了省内电梯消防验收领域的地方性技术空白,标志着河南省在电梯消防安全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它不仅提升了电梯工程的建设质量,也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筑了一道坚实的防线。未来,随着技术的进步和实践经验的积累,该《规范》还将不断修订完善,进一步推动河南省建筑消防安全体系的现代化发展。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建设单位和公众应共同努力,严格落实《规范》要求,真正实现“安全乘梯、放心出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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