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数量迅速增长,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河南省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职能,聚焦群众身边的“小切口”问题,将电梯安全纳入公益诉讼监督重点,积极探索电梯安全领域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的新路径,取得了显著成效。
电梯虽小,安全事大。在日常生活中,电梯故障、困人甚至坠落等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暴露出部分住宅小区、商场、医院等公共场所电梯维保不到位、检验不及时、管理责任缺失等问题。这些问题不仅影响居民正常出行,更潜藏着重大公共安全隐患。河南省检察院敏锐捕捉到这一民生痛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自2021年起部署开展“电梯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行动”,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理格局。
专项监督行动中,全省各级检察机关依托“大数据+网格化”手段,通过调取市场监管部门特种设备登记信息、12345热线投诉数据、网络舆情线索等方式,全面排查辖区内电梯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状况。检察官深入社区、商场、学校、医院等场所实地走访,重点检查电梯是否定期检验、维保记录是否齐全、应急报警装置是否有效、安全警示标志是否醒目等内容。对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依法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例如,在郑州市某老旧小区,检察机关发现多部电梯存在超期未检、维保流于形式等问题,且该小区老年人居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检察机关迅速介入,向当地市场监管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限期整改。监管部门高度重视,组织力量对全区老旧电梯开展拉网式排查,并建立“一梯一档”管理制度,推动财政投入专项资金用于电梯更新改造。整改后,该小区居民纷纷点赞:“现在坐电梯心里踏实多了。”
除了个案监督,河南省检察院还注重从制度层面推动长效治理。省院牵头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协作机制,明确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整改反馈等工作流程,形成监管合力。同时,推动将电梯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鼓励社区物业、业委会、居民代表参与电梯安全管理,构建多元共治格局。部分地市检察机关还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电梯安全评估,提升监督的专业性和公信力。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既依法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又充分尊重其执法裁量权,避免越位干预。对于整改到位的案件,及时组织“回头看”,确保检察建议落地见效;对于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强化司法刚性。截至目前,全省已办理电梯安全公益诉讼案件380余件,推动整改问题电梯1600余部,有效防范了系统性安全风险。
值得一提的是,河南省检察院还将电梯安全监督与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通过发布典型案例、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制作普法短视频等方式,提升公众安全乘梯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在洛阳、新乡等地,检察机关联合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电梯安全宣传日”,现场演示如何正确应对电梯故障,受到群众热烈欢迎。
电梯安全无小事,公益诉讼显担当。河南省检察机关以“小电梯”撬动“大民生”,用法治力量守护群众“上下楼的安全”,不仅体现了司法为民的初心使命,也为推进城市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了有益实践样本。未来,随着城市更新步伐加快,老旧电梯改造、智慧电梯建设等新课题不断涌现,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持续深化监督质效,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河南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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