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高层建筑数量迅速增加,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其使用频率和依赖程度日益提高。然而,伴随电梯保有量的增长,电梯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暴露出在电梯设计、安装、维护、监管等环节存在的诸多问题。面对人民群众对安全出行环境的迫切需求,最高人民检察院立足法律监督职能,聚焦公共安全领域,适时提出“电梯安全检察建议”,以法治手段推动电梯安全管理提质增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上上下下”的安全。
该检察建议的出台,源于多起典型电梯安全事故引发的社会广泛关注。一些老旧小区电梯老化严重,缺乏定期维保;部分商业楼宇为降低成本,违规延长设备使用周期;更有甚者,个别维保单位流于形式,记录造假,导致安全隐患长期未被发现。这些问题不仅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也反映出相关责任主体履职不到位、监管部门执法不严、法律法规执行存在盲区等深层次问题。在此背景下,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通过调研分析、案例梳理和跨部门协作,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旨在推动形成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电梯安全治理体系。
检察建议的核心内容涵盖多个方面。首先,强调落实电梯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无论是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还是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场所的管理方,都必须建立健全电梯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巡查与应急处置,并确保维保资金足额投入。其次,建议强化维保单位的行业监管。推动建立维保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的行为依法追责,情节严重的列入黑名单,限制其市场准入。同时,鼓励采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电梯运行状态实时监控,提升故障预警和应急响应能力。
在监管层面,检察建议要求市场监管、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协同联动,打破信息壁垒,形成监管合力。例如,建立电梯全生命周期电子档案,实现从出厂、安装、使用到报废的全过程可追溯;加大对“三无”电梯(无物业管理、无维保单位、无维修资金)的排查整治力度,推动地方政府设立专项改造基金,解决老旧电梯更新难题。此外,建议还特别关注特殊群体的乘梯安全,如儿童、老人及残障人士,呼吁在电梯设计和管理中融入更多人性化考量,比如加装语音提示、防夹装置和紧急呼叫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在提出建议的同时,也注重发挥司法监督的刚性作用。对于因监管失职导致重大安全事故的,检察机关将依法启动公益诉讼程序,追究相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这种“建议+监督”的双重机制,既体现了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主动性,也彰显了法治在公共安全领域的权威性和威慑力。
从实践效果看,该检察建议已在全国多地产生积极影响。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相继开展电梯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推动 thousands 台老旧电梯完成更新或大修;浙江、江苏等地试点“智慧电梯”监管平台,实现96333应急处置系统全覆盖;一些地方检察机关还联合社区开展“电梯安全进万家”普法宣传,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这些举措不仅有效降低了电梯故障率,也为构建城市安全韧性提供了有力支撑。
当然,电梯安全是一项系统工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检察建议的落地见效,仍需持续发力。下一步,应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快《特种设备安全法》配套制度建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推动将电梯安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网格,发挥社区、业委会和居民的监督作用;同时加大科技赋能力度,推广基于大数据的风险评估模型,实现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的转变。
总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出的电梯安全检察建议,不仅是对某一具体安全问题的回应,更是新时代检察机关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守护公共利益的重要体现。它以法治思维破解民生难题,用检察监督筑牢安全底线,为广大群众安心乘梯提供了坚实保障。未来,随着制度不断完善、责任不断压实、技术不断进步,我们有理由相信,每一部电梯都将承载着安全与信任,平稳运行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
Copyright © 2002-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