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就检察办案中心电梯采购项目的保密性验收工作进行了正式通报,标志着该项目在安全、技术与管理层面均达到了高标准要求。此次通报不仅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基础设施建设的高度重视,更彰显了其在信息化时代背景下对办案安全与保密工作的严格把控。
据悉,郑州市检察办案中心作为集案件受理、审查、办公于一体的现代化综合平台,其运行效率与安全保障直接关系到司法公正与办案质量。为保障办案过程中人员与信息的安全,电梯系统的采购与安装被列为关键环节之一。特别是在涉及重大敏感案件时,如何确保相关人员在垂直交通中的行为不被外部干扰或信息泄露,成为项目建设的核心考量。
本次采购的电梯系统由国内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资质和保密工程经验的供应商提供,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及检察机关的特殊需求进行定制化设计。电梯在功能上不仅满足日常通行需求,更融合了多重保密与安防机制。例如,系统配备了独立的身份识别模块,所有进出办案区域的人员必须通过检察专网认证的人脸识别或门禁卡权限验证方可使用特定电梯;同时,电梯内部未设置公共通信信号接收装置,防止通过手机等设备进行信息外传。
在验收过程中,郑州市检察院组织由技术、保密、后勤及纪检部门组成的联合验收小组,依据《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管理办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检察机关内部保密制度,对电梯系统的物理安全、数据传输加密、权限管理机制、应急响应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测试与评估。验收重点包括:是否实现与办案区域门禁系统的无缝对接、是否存在信息泄露风险、是否具备防尾随与异常行为预警功能等。
通报指出,经现场查验与多轮压力测试,该电梯系统各项指标均符合设计要求,特别是在保密性方面表现突出。系统采用了端到端的数据加密传输技术,所有身份验证信息在本地处理,不经过外部网络,从根本上杜绝了数据截获的可能性。此外,电梯运行日志将自动记录每次使用的时间、人员身份及目的楼层,并同步上传至检察机关内网审计系统,供后续追溯与监督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了“最小知情范围”原则。从招标文件编制到技术方案评审,均在封闭环境中进行,参与人员均签署保密协议,确保采购全过程的信息可控。供应商技术人员在安装调试期间,仅能在指定时段、指定区域作业,并接受全程监控与陪同,杜绝任何可能的泄密隐患。
此次电梯采购项目的顺利验收,是郑州市检察机关推进智慧检务与安全建设深度融合的重要成果。它不仅提升了办案中心的硬件水平,更为今后类似涉密场所的设施建设和管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有专家表示,在当前司法透明度不断提升的同时,办案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同样不容忽视,此类高度定制化的保密设施应用,正是平衡公开与保密的关键举措。
下一步,郑州市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办案中心的全链条安全管理体系,推动更多智能化、保密化设备的应用。同时,计划开展专项培训,确保全体干警熟悉新系统的操作流程与保密规范,真正实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安全格局。
此次通报也向社会传递出明确信号:检察机关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始终将安全与保密置于首位。无论是技术选型还是管理流程,都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力求为司法公正筑牢每一道防线。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办案环境的不断变化,类似电梯采购这样的细节工程,正逐渐成为支撑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石。
可以预见,未来在更多司法场所中,类似的保密化、智能化设施建设将成为常态。而郑州市检察院此次的实践,无疑为全国检察机关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公众展现了现代司法体系在安全与效率之间寻求平衡的积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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