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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档案局对电梯全生命周期维保记录归档要求

发布时间:2025-11-14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数量迅速增长,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国家档案局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逐步完善电梯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提出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归档的要求,推动电梯安全管理向数字化、可追溯化方向发展。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规范》及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高层建筑数量迅速增长,电梯作为现代建筑中不可或缺的垂直交通工具,其安全运行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国家档案局联合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部门,逐步完善电梯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提出对电梯维保记录进行系统化、规范化归档的要求,推动电梯安全管理向数字化、可追溯化方向发展。

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规范》及相关政策文件,电梯作为特种设备,其全生命周期内的各类技术资料和运行维护记录必须依法依规建档保存。其中,维保记录作为反映电梯日常运行状态和维护质量的重要依据,被列为重点归档内容之一。维保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每次维保的时间、项目、人员信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更换零部件清单、故障维修记录、年度检验报告以及应急预案演练记录等。这些资料不仅服务于日常管理,更在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和保险理赔中发挥关键作用。

国家档案局明确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如物业公司、写字楼管理方、医院、学校等)应建立专门的电梯技术档案室或电子档案系统,确保所有维保记录真实、完整、连续。纸质档案需按照时间顺序分类装订,标注清晰,并由专人负责保管;鼓励采用电子化手段进行归档,实现数据备份与远程调阅功能。电子档案系统应具备权限管理、操作日志追踪和防篡改机制,确保信息的安全性与可靠性。

维保单位作为记录生成的直接责任方,也承担着重要义务。每次完成维保作业后,维保人员须如实填写维保单,并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维保单应在规定时限内提交至使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纳入统一归档流程。对于未按要求提供维保记录或记录造假的行为,将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和《档案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归档期限方面,国家档案局规定,电梯维保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电梯报废后五年。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过安全事故或长期超期服役的电梯,相关档案应永久保存。这一规定旨在保障历史数据的可追溯性,便于监管部门开展事后分析和责任倒查。

此外,国家档案局还推动建立跨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与市场监管、住建、应急管理等部门的数据对接,实现电梯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部分地区已试点推行“一梯一档”数字化平台,将电梯的出厂资料、安装验收、定期检验、维保记录、故障报警等信息集成管理,形成完整的生命周期档案链。这种模式不仅提高了监管效率,也为公众查询电梯安全状况提供了便利。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物联网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电梯配备远程监控系统,能够实时采集运行数据并自动上传至云端。国家档案局鼓励将此类动态监测数据纳入档案管理体系,作为传统维保记录的有效补充。例如,电梯的启停次数、门区异常、困人报警、速度波动等数据,经过清洗和结构化处理后,可作为评估设备健康状态和预测潜在风险的重要依据。

为确保归档工作落实到位,国家档案局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电梯使用单位的档案管理制度建设、维保记录完整性及保存条件等情况。对档案管理混乱、记录缺失严重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通报批评或行政处罚。

总之,电梯维保记录的规范归档是保障公共安全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国家档案局通过制度设计和技术引导,推动电梯档案从“被动留存”向“主动管理”转变,从“纸质堆砌”向“数字赋能”升级。未来,随着智慧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电梯全生命周期档案管理将更加智能化、精细化,真正实现“来源可查、过程可控、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闭环管理目标,为人民群众安全乘梯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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