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许多老旧小区逐渐显现出基础设施老化的问题,尤其是电梯设备的安全隐患日益突出。作为河南省重要的城市之一,郑州新密市也面临着大量老旧住宅小区电梯更新改造的需求。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是:旧梯更新是否需要全体业主一致同意?
这一问题不仅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也牵动着社区治理、物业管理和政府政策等多个层面。为此,我们结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河南本地的实际执行情况,对这一问题进行深入解析。
在202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施行之前,《物权法》中对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有明确规定。根据原《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而自《民法典》实施后,该条款被整合进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中,内容基本一致:
“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五)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的业主中专有部分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由此可见,“改建、重建电梯”属于第六项内容,只需满足“双三分之二”业主参与表决,并在其中获得“双过半”的同意即可通过,并非必须全体业主一致同意。
在国家法律框架的基础上,河南省及郑州市、新密市等地也出台了相应的地方性政策来指导老旧小区电梯更新工作。
例如,《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中明确指出,加装电梯应当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并鼓励采用民主协商机制推动项目实施。
而在涉及费用分摊、建设方案等核心问题时,文件也强调应由业主自行协商解决,但并未要求所有业主必须签字同意。只要符合《民法典》中的“双三分之二+双过半”原则,即可启动电梯更新或加装程序。
此外,新密市住建部门在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曾表示,旧梯更换并非强制要求全部业主同意,而是鼓励通过业主大会、业委会等形式开展民主决策,确保多数人权益不受影响的同时,兼顾少数人的合理诉求。
尽管法律规定和地方政策已经明确了不需要全体业主一致同意,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不少小区因个别业主反对而导致项目停滞。常见的争议点主要包括: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综上所述,郑州新密市的旧梯更新并不需要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只要满足《民法典》规定的“双三分之二+双过半”条件,便可依法依规推进。这一制度设计既体现了民主决策的精神,也有助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步伐,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当然,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然需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积极引导业主之间达成共识,妥善处理各方关切,真正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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